刊登日期 : 2025-07-01
1997年7月1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香港徐徐升起,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正式回归祖国。
1997年6月30日午夜至7月1日凌晨,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五楼大会堂隆重举行。当时间来到1997年7月1日凌晨零时零分,大会堂内全场肃立,几千双眼睛注视着五星红旗和紫荆花区旗升起。由此刻开始,香港正式回归。
7月1日零时4分,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庄严宣告,指根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两国政府如期举行了香港交接仪式,宣告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1982年9月,时任英国首相戴卓尔夫人访华,与邓小平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谈判。邓小平当时提出,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案解决收回香港主权的问题。邓小平同时强调,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转余地。
中英双方双方最后达成共识,通过外交途径商谈解决香港问题。经过两年多时间、多达22轮的谈判,中英双方终于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签署《中英联合声明》,并决定从1997年7月1日起,由中国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开始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权。